罪犯徐占民,性别男,1966年8月15日出生,汉族,因故意杀人罪经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11月12日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减刑后,刑期自2016年9月2日起至2035年3月1日止,现在内蒙古自治区乌塔其监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目前病情危重,需要保外就医,内蒙古自治区乌塔其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徐占民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19年5月17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