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管雅琪,性别女,1994年12月18日出生,汉族,居住地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新华街227号11户,因引诱幼女卖淫罪、介绍卖淫罪经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3月29日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刑期自2017年6月14日起至2023年3月1日止,现在内蒙古自治区第一女子监狱服刑,因怀孕,内蒙古自治区第一女子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管雅琪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19年6月12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