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梅树海,性别男,1964年5月24日出生,汉族,因贪污罪经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人民法院于于2021年7月21日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十万元。刑期自2021年3月29日起至2022年3月28日止。现在内蒙古自治区乌塔其监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内蒙古自治区乌塔其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梅树海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1年12月 22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
2021年 12 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