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2025)内狱刑执字第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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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1:06:00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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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5)内狱刑执字第21

罪犯韩炳权,性别1960313日出生,族。因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持有弹药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物会计报告串通投标强迫交易寻衅滋事贪污罪经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法院202167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该犯不服,提出上诉。经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830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刑期自2019103日起至2027102日止,现在赤峰监狱服刑。该犯因患严重疾病赤峰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同时,赤峰市医院于2025521日出具《罪犯病情危重报告书》2025527日下达《病危(重)通知书》向患者及监护人员告病危。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韩炳权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5529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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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2025)内狱刑执字第21号

2025-06-03 11:37
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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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2025)内狱刑执字第21号,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2025)内狱刑执字第21号罪犯韩炳权,性别男,1960年3月13日出生,汉族。因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持有弹药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物会计报告罪,串通投标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贪污罪经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6月7日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该犯不服,提出上诉。经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8月30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刑期自2019年10月3日起至2027年10月2日止,现在赤峰监狱服刑。该犯因患严重疾病,赤峰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同时,赤峰市医院于2025年5月21日出具《罪犯病情危重报告书》,2025年5月27日下达《病危(重)通知书》向患者及监护人员告病危。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韩炳权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5年5月29日起暂予监外执行。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                                  2025年5月29日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5)内狱刑执字第21

罪犯韩炳权,性别1960313日出生,族。因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持有弹药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物会计报告串通投标强迫交易寻衅滋事贪污罪经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法院202167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该犯不服,提出上诉。经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830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刑期自2019103日起至2027102日止,现在赤峰监狱服刑。该犯因患严重疾病赤峰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同时,赤峰市医院于2025521日出具《罪犯病情危重报告书》2025527日下达《病危(重)通知书》向患者及监护人员告病危。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韩炳权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5529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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