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2025)内狱刑执字第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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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4 12:11:00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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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5)内狱刑执字第42

罪犯王玉山,性别1949725日出生,因犯强奸猥亵儿童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2018529判处有期徒刑96个月刑期自2018311日起至2027910日止,现在通辽监狱服刑。该犯因患严重疾病通辽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王玉山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51031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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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2025)内狱刑执字第42号

2025-11-04 12:05
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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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2025)内狱刑执字第42号,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2025)内狱刑执字第42号罪犯王玉山,性别男,1949年7月25日出生,汉族。因犯强奸罪、猥亵儿童罪经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于2018年5月29日判处有期徒刑9年6个月,刑期自2018年3月11日起至2027年9月10日止,现在通辽监狱服刑。该犯因患严重疾病,通辽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王玉山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5年10月31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                          2025年10月31日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5)内狱刑执字第42

罪犯王玉山,性别1949725日出生,因犯强奸猥亵儿童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2018529判处有期徒刑96个月刑期自2018311日起至2027910日止,现在通辽监狱服刑。该犯因患严重疾病通辽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王玉山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51031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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