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2026)内狱刑执字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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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6 18:01:00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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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6)内狱刑执字第2

罪犯郭玉章,性别1949726日出生,因犯故意杀人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531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减刑后刑期自20251013日起至20471012日止,现在乌塔其监狱服刑。该犯因患严重疾病同时,兴安盟人民医院于2026115日下达《病危通知书》乌塔其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郭玉章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6116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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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2026)内狱刑执字第2号

2026-01-16 18:20
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
朗读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2026)内狱刑执字第2号,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2026)内狱刑执字第2号罪犯郭玉章,性别男,1949年7月26日出生,汉族。因犯故意杀人罪经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5月31日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减刑后,刑期自2025年10月13日起至2047年10月12日止,现在乌塔其监狱服刑。该犯因患严重疾病。同时,兴安盟人民医院于2026年1月15日下达《病危通知书》。乌塔其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郭玉章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6年1月16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                          2026年1月16日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6)内狱刑执字第2

罪犯郭玉章,性别1949726日出生,因犯故意杀人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531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减刑后刑期自20251013日起至20471012日止,现在乌塔其监狱服刑。该犯因患严重疾病同时,兴安盟人民医院于2026115日下达《病危通知书》乌塔其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郭玉章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6116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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