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6)内狱刑执字第25号
罪犯邓宇,性别男,1989年7月11日出生,蒙古族。因犯强奸罪,经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10月30日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刑期自2024年6月18日起至2027年12月17日止,现在呼和浩特第二监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且医院下达了《病危通知书》,呼和浩特第二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邓宇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6年6月17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
202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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