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6)内狱刑执字第26号
罪犯包德,性别男,1979年1月20日出生,蒙古族。因犯故意杀人罪,经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法院于2019年10月8日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刑期自2019年2月3日起至2026年11月2日止,现在通辽监狱服刑。因严重疾病,通辽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包德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6年6月24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
202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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