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
内蒙古自治区第一女子监狱
───
2021-08-12 11:08:00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   
【字体: 】    打印    


一、单位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帅家营村。

    电话:0471-2396570

公众号名称:内蒙古第一女子监狱

机关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单位负责人:王勤

二、交通指南:

    飞机:呼和浩特白塔国际机场-->地铁1号线(将军衙署站C2出口)-->K4公交车(国航大厦站—化肥厂生活区站)-->向西步行1.2km(过呼和浩特市儿童福利院门口继续向西步行500m)

           呼和浩特白塔国际机场-->地铁1号线(新华广场站换乘)-->地铁2号线(帅家营站B口出)-->向东步行500m

火车:呼和浩特市东站-->地铁1号线(新华广场站换乘)-->地铁2号线(帅家营站B口出)-->向东步行500m

          呼和浩特市东站-->101路(火车东客站—呼市广播电视台站)-->K4路(呼市广播电视台站—化肥厂生活区站)-->向西步行1.2km(过呼和浩特市儿童福利院门口继续向西步行500m)

   呼和浩特长途汽车站-->K2路(火车站—化肥厂生活区站)-->向西步行1.2km(过呼和浩特市儿童福利院门口继续向西步行500m)

      呼和浩特长途汽车站-->地铁2号线(呼和浩特站—帅家营站B口出)-->向东步行500m


三、政法机关、纪委监委等相关单位到监狱办案流程及准备材料明细:

     政法机关、纪委监委等相关单位到监狱办案流程:

     电话咨询-->告知材料-->来狱办理-->通知监区-->会见室二楼提审

    政法机关、纪委监委等相关单位到监狱办案准备材料明细:

(一)办案单位需提供材料:

       1、单位介绍信(备注罪犯身份证号)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工作证原件、复印件

     (1)公证处需每名公证人员提供职业资格证

     (2)律师事务所需每名律师提供律师职业资格证

(二)开庭需要提供开庭人员名单(加盖公章)

(三)狱内侦查科预约电话:0471-2396557

四、律师会见流程及准备材料明细:

     律师会见流程:

     电话咨询-->告知材料-->来狱办理-->通知监区-->会见室二楼提审

     律师会见准备材料明细:

   (一)律师需提供材料:

     1、单位介绍信(备注罪犯身份证号)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工作证原件、复印件

        律师事务所需每名律师提供律师职业资格证

   (二)狱内侦查科预约电话:0471-2396557

五、家属会见流程及准备材料明细:

     家属会见流程:

监狱通知罪犯亲属、监护人会见方式时,同时寄发《服刑人员社会关系调查表》,罪犯亲属、监护人按会见范围如实填写《服刑人员社会关系调查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及关系证明复印件,一并寄回监狱。

监区对《服刑人员社会关系调查表》、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关系证明复印件等材料是否齐全及符合会见范围条件进行审核,无误后由审核民警签字,并经罪犯本人签字确认,将符合会见件的亲属、监护人信息录入罪犯监管改造系统,如有变化应及时进行更新。《服刑人员社会关系调查表》、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关系证明复印件存入罪犯副档,调动时随罪犯档案转交调入监狱。

罪犯亲属、监护人未寄回相关材料的,可在首次会见时交予监狱,由监狱按照上述程序办理。

具体流程:

(一)罪犯亲属、监护人来监狱会见时,会见室应当宣布会见规定,查验罪犯亲属、监护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证明,核对系统信息,确认后逐一采集会见人信息。

(二)亲属、监护人将不能带入会见厅的个人物品存入储物柜(如手机、香烟、打火机等)。

(三)罪犯家属经安检后进入候见大厅。

(四)会见信息平台通知监区带领罪犯。监区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将罪犯带至指定会见位置。

(五)监区民警对罪犯进行身份核实并安排座位号。

    (六)Led显示屏语音通知罪犯家属会见座位号。

      家属会见需准备材料:

(一)首次会见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关系证明。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含临时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护照;关系证明包括: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或公安机关、军队政工部门、公证机关、居委会(村委会)、街道办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人民法院判决书中已明确罪犯与亲属关系的,可以视为关系证明,以上证明有一项能够证明与罪犯亲属关系的即可,但证明夫妻关系的必须提供结婚证;

罪犯亲属为港澳台居民的,申请会见时除提交身份证件、关系证明外,还需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罪犯亲属为外国籍公民的,申请会见时除提交关系证明外,还需提供本人护照。

(二)罪犯亲属、监护人非首次会见的,凭本人居民身份证会见。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未成年亲属可凭户口簿会见。

(三)罪犯特殊情形会见以及规劝帮教会见除提供身份证明外,还需办理提交罪犯特殊情形会见审批表或罪犯帮教会见审批表。


长者专区 老人

内蒙古自治区第一女子监狱

2021-08-12 11:11
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
朗读

内蒙古自治区第一女子监狱,
  一、单位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帅家营村。
      电话:0471-2396570
  公众号名称:内蒙古第一女子监狱
  机关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单位负责人:王勤
  二、交通指南:
      飞机:呼和浩特白塔国际机场-->地铁1号线(将军衙署站C2出口)-->K4公交车(国航大厦站—化肥厂生活区站)-->向西步行1.2km(过呼和浩特市儿童福利院门口继续向西步行500m)
             呼和浩特白塔国际机场-->地铁1号线(新华广场站换乘)-->地铁2号线(帅家营站B口出)-->向东步行500m
  火车:呼和浩特市东站-->地铁1号线(新华广场站换乘)-->地铁2号线(帅家营站B口出)-->向东步行500m
            呼和浩特市东站-->101路(火车东客站—呼市广播电视台站)-->K4路(呼市广播电视台站—化肥厂生活区站)-->向西步行1.2km(过呼和浩特市儿童福利院门口继续向西步行500m)
      呼和浩特长途汽车站-->K2路(火车站—化肥厂生活区站)-->向西步行1.2km(过呼和浩特市儿童福利院门口继续向西步行500m)
        呼和浩特长途汽车站-->地铁2号线(呼和浩特站—帅家营站B口出)-->向东步行500m
  三、政法机关、纪委监委等相关单位到监狱办案流程及准备材料明细:
       政法机关、纪委监委等相关单位到监狱办案流程:
       电话咨询-->告知材料-->来狱办理-->通知监区-->会见室二楼提审
       政法机关、纪委监委等相关单位到监狱办案准备材料明细:
  (一)办案单位需提供材料:
         1、单位介绍信(备注罪犯身份证号)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工作证原件、复印件
       (1)公证处需每名公证人员提供职业资格证
       (2)律师事务所需每名律师提供律师职业资格证
  (二)开庭需要提供开庭人员名单(加盖公章)
  (三)狱内侦查科预约电话:0471-2396557
  四、律师会见流程及准备材料明细:
       律师会见流程:
       电话咨询-->告知材料-->来狱办理-->通知监区-->会见室二楼提审
       律师会见准备材料明细:
     (一)律师需提供材料:
       1、单位介绍信(备注罪犯身份证号)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工作证原件、复印件
          律师事务所需每名律师提供律师职业资格证
     (二)狱内侦查科预约电话:0471-2396557
  五、家属会见流程及准备材料明细:
       家属会见流程:
  监狱通知罪犯亲属、监护人会见方式时,同时寄发《服刑人员社会关系调查表》,罪犯亲属、监护人按会见范围如实填写《服刑人员社会关系调查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及关系证明复印件,一并寄回监狱。
  监区对《服刑人员社会关系调查表》、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关系证明复印件等材料是否齐全及符合会见范围条件进行审核,无误后由审核民警签字,并经罪犯本人签字确认,将符合会见件的亲属、监护人信息录入罪犯监管改造系统,如有变化应及时进行更新。《服刑人员社会关系调查表》、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关系证明复印件存入罪犯副档,调动时随罪犯档案转交调入监狱。
  罪犯亲属、监护人未寄回相关材料的,可在首次会见时交予监狱,由监狱按照上述程序办理。
  具体流程:
  (一)罪犯亲属、监护人来监狱会见时,会见室应当宣布会见规定,查验罪犯亲属、监护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证明,核对系统信息,确认后逐一采集会见人信息。
  (二)亲属、监护人将不能带入会见厅的个人物品存入储物柜(如手机、香烟、打火机等)。
  (三)罪犯家属经安检后进入候见大厅。
  (四)会见信息平台通知监区带领罪犯。监区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将罪犯带至指定会见位置。
  (五)监区民警对罪犯进行身份核实并安排座位号。
      (六)Led显示屏语音通知罪犯家属会见座位号。
        家属会见需准备材料:
  (一)首次会见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关系证明。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含临时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护照;关系证明包括: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或公安机关、军队政工部门、公证机关、居委会(村委会)、街道办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人民法院判决书中已明确罪犯与亲属关系的,可以视为关系证明,以上证明有一项能够证明与罪犯亲属关系的即可,但证明夫妻关系的必须提供结婚证;
  罪犯亲属为港澳台居民的,申请会见时除提交身份证件、关系证明外,还需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罪犯亲属为外国籍公民的,申请会见时除提交关系证明外,还需提供本人护照。
  (二)罪犯亲属、监护人非首次会见的,凭本人居民身份证会见。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未成年亲属可凭户口簿会见。
  (三)罪犯特殊情形会见以及规劝帮教会见除提供身份证明外,还需办理提交罪犯特殊情形会见审批表或罪犯帮教会见审批表。


一、单位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帅家营村。

    电话:0471-2396570

公众号名称:内蒙古第一女子监狱

机关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单位负责人:王勤

二、交通指南:

    飞机:呼和浩特白塔国际机场-->地铁1号线(将军衙署站C2出口)-->K4公交车(国航大厦站—化肥厂生活区站)-->向西步行1.2km(过呼和浩特市儿童福利院门口继续向西步行500m)

           呼和浩特白塔国际机场-->地铁1号线(新华广场站换乘)-->地铁2号线(帅家营站B口出)-->向东步行500m

火车:呼和浩特市东站-->地铁1号线(新华广场站换乘)-->地铁2号线(帅家营站B口出)-->向东步行500m

          呼和浩特市东站-->101路(火车东客站—呼市广播电视台站)-->K4路(呼市广播电视台站—化肥厂生活区站)-->向西步行1.2km(过呼和浩特市儿童福利院门口继续向西步行500m)

   呼和浩特长途汽车站-->K2路(火车站—化肥厂生活区站)-->向西步行1.2km(过呼和浩特市儿童福利院门口继续向西步行500m)

      呼和浩特长途汽车站-->地铁2号线(呼和浩特站—帅家营站B口出)-->向东步行500m


三、政法机关、纪委监委等相关单位到监狱办案流程及准备材料明细:

     政法机关、纪委监委等相关单位到监狱办案流程:

     电话咨询-->告知材料-->来狱办理-->通知监区-->会见室二楼提审

    政法机关、纪委监委等相关单位到监狱办案准备材料明细:

(一)办案单位需提供材料:

       1、单位介绍信(备注罪犯身份证号)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工作证原件、复印件

     (1)公证处需每名公证人员提供职业资格证

     (2)律师事务所需每名律师提供律师职业资格证

(二)开庭需要提供开庭人员名单(加盖公章)

(三)狱内侦查科预约电话:0471-2396557

四、律师会见流程及准备材料明细:

     律师会见流程:

     电话咨询-->告知材料-->来狱办理-->通知监区-->会见室二楼提审

     律师会见准备材料明细:

   (一)律师需提供材料:

     1、单位介绍信(备注罪犯身份证号)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工作证原件、复印件

        律师事务所需每名律师提供律师职业资格证

   (二)狱内侦查科预约电话:0471-2396557

五、家属会见流程及准备材料明细:

     家属会见流程:

监狱通知罪犯亲属、监护人会见方式时,同时寄发《服刑人员社会关系调查表》,罪犯亲属、监护人按会见范围如实填写《服刑人员社会关系调查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及关系证明复印件,一并寄回监狱。

监区对《服刑人员社会关系调查表》、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关系证明复印件等材料是否齐全及符合会见范围条件进行审核,无误后由审核民警签字,并经罪犯本人签字确认,将符合会见件的亲属、监护人信息录入罪犯监管改造系统,如有变化应及时进行更新。《服刑人员社会关系调查表》、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关系证明复印件存入罪犯副档,调动时随罪犯档案转交调入监狱。

罪犯亲属、监护人未寄回相关材料的,可在首次会见时交予监狱,由监狱按照上述程序办理。

具体流程:

(一)罪犯亲属、监护人来监狱会见时,会见室应当宣布会见规定,查验罪犯亲属、监护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证明,核对系统信息,确认后逐一采集会见人信息。

(二)亲属、监护人将不能带入会见厅的个人物品存入储物柜(如手机、香烟、打火机等)。

(三)罪犯家属经安检后进入候见大厅。

(四)会见信息平台通知监区带领罪犯。监区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将罪犯带至指定会见位置。

(五)监区民警对罪犯进行身份核实并安排座位号。

    (六)Led显示屏语音通知罪犯家属会见座位号。

      家属会见需准备材料:

(一)首次会见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关系证明。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含临时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护照;关系证明包括: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或公安机关、军队政工部门、公证机关、居委会(村委会)、街道办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人民法院判决书中已明确罪犯与亲属关系的,可以视为关系证明,以上证明有一项能够证明与罪犯亲属关系的即可,但证明夫妻关系的必须提供结婚证;

罪犯亲属为港澳台居民的,申请会见时除提交身份证件、关系证明外,还需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罪犯亲属为外国籍公民的,申请会见时除提交关系证明外,还需提供本人护照。

(二)罪犯亲属、监护人非首次会见的,凭本人居民身份证会见。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未成年亲属可凭户口簿会见。

(三)罪犯特殊情形会见以及规劝帮教会见除提供身份证明外,还需办理提交罪犯特殊情形会见审批表或罪犯帮教会见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