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冯荣,性别男,1964年5月27日出生,汉族,因诈骗罪经内蒙古自治区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于2014年4月23日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十个月,并处罚金100000元。减刑后,刑期自2013年4月19日起至2020年10月18日止,现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高度戒备监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高度戒备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冯荣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19年4月29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
2019年4月29日